日本“指定活动(数字游民)”的停留期限最长为6个月,不得延期,主申请人取得这项居留资格后也不签发居留卡。主申请人申请时的年收入须至少10 million yen;私人旅行保险对伤害和疾病医疗费用的赔偿额也须至少10 million yen,并须在停留期间承保死亡、伤害和疾病,两个“10 million yen”不能互相替代。以下依据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指定活动(数字游民/随行配偶或子女)”官方说明页整理,核实日期为2026年7月5日。
什么样的远程工作符合“数字游民指定活动”?
这项资格面向在日停留或拟停留不超过6个月,并从事或拟从事国际远程工作等的人员。合格活动主要包括:
- 依据与依照外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或其他外国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日本使用信息通信技术,为该组织位于外国的业务办公室从事相关业务。
- 使用信息通信技术,向位于外国的人员有偿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等。
不能在不入境日本的情况下提供或销售的活动不在合格范围内。持这项主申请居留资格者,也不得依据劳动合同等为日本公立或私立组织工作;如果申请人已有其他居留资格,原则上不得从事原资格许可范围以外的活动。
谁能申请?主申请人和家属的条件一样吗?
| 条件 | 主申请人 | 随行受扶养配偶或子女 |
|---|---|---|
| 活动 | 在日从事国际远程工作等 | 作为受扶养配偶或子女从事日常生活活动 |
| 停留期限 | 最长6个月,不得延期 | 最长6个月,不得延期 |
| 国籍或公民身份 | 须为官方图表所列国家或地区国民或公民,同时属于“临时visitor”免签安排并受日本税收协定约束 | 须为官方图表所列国家或地区国民或公民,并属于“临时visitor”免签安排 |
| 年收入 | 申请时至少10 million yen | 官方页面未为该家属类别列出独立收入金额 |
| 私人保险 | 须覆盖停留期间的死亡、伤害和疾病;伤害及疾病医疗费用赔偿额至少10 million yen | 同样须覆盖死亡、伤害和疾病;伤害及疾病医疗费用赔偿额至少10 million yen |
主申请人用尽最长6个月后,再次申请同一居留资格前须等待6个月。官方页面另设有“在日本出生且希望取得该居留资格的儿童”申请入口,其材料与随行配偶或子女的申请入口不同。
国籍应按官方页面所附图表核对,不能仅凭护照签发地或工作国家判断。家属条件在该页明确列出的是图表范围和免签安排,不应把主申请人栏中的税收协定条件自动改写成家属的明文要求。
两个10 million yen达到最低线就够吗?
不一定。达到金额只是第一道条件,材料是否完整、承保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同样重要。
| 项目 | 最低金额 | 达标后还要核对 |
|---|---|---|
| 主申请人年收入 | 申请时至少10 million yen | 由申请人工作过的国家签发税收证明或收入证明,并用于证明年收入 |
| 伤害及疾病医疗费用赔偿额 | 至少10 million yen | 保险须覆盖在日停留期间发生的死亡、伤害和疾病,保险期间也须与计划停留期间一致 |
保险的10 million yen门槛针对的是伤害和疾病的医疗费用赔偿额,不能简单理解为所有保险项目都必须各有10 million yen。官方要求包含死亡保障,但没有在该页面为死亡保障另列一个金额。
主申请人和相应家属申请人都要满足保险要求。信用卡附带保险只有在承保范围符合要求时才可作为证明材料之一;使用主申请人私人保险中的家庭保障时,也须提交能够确认承保范围的材料。
主申请人要准备哪些材料?
希望以该居留资格新进入日本的人员,官方页面列的是“在留资格证明书”申请,主要材料包括:
- 在留资格证明书申请表1份;无需提交“For organization, part1~3”表格。
- 符合指定标准并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1张。不符合标准的照片可能被要求重新拍摄。
- 标准尺寸回邮信封1个,写明地址并贴有挂号邮件所需邮资。
- 说明申请人在停留期间活动安排的材料;如果申请表已经详细列明,可以不另行提交。
- 由申请人工作过的国家签发的税收证明或收入证明,用于证明年收入。
- 证明当前工作状态的材料,例如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
- 私人医疗保险承保范围说明。
- 私人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及保险条款副本。
- 使用信用卡附带且符合承保范围的保险时,提交能够证明承保范围的文件。
如果“在留资格证明书”与护照上的姓名不同,入境前的核实程序可能耗时;如有条件,可在申请时同时提交护照复印件。
随行配偶或子女要准备哪些材料?
随行配偶或子女通过“在留资格证明书”入口申请时,官方页面明确列出的专项材料包括:
- 证明申请人与随行配偶或父母身份关系的文件,例如婚姻证明。
- 私人医疗保险承保范围说明。
- 私人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及保险条款副本。
- 书面私人保险单;保险期间须与计划在日停留期间一致,并承保在日期间发生的死亡、伤害或疾病。
- 伤害和疾病治疗费用赔偿额至少10 million yen的证明。
- 使用信用卡附带保险时,提交保险承保证明。
- 使用主申请人私人保险中的家庭保障时,提交能够确认承保范围的材料。
- 正在或拟以“数字游民指定活动”在日居住的主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 由申请人以外的人代交材料时,按受理机关要求出示能够证明代交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公司身份证。
在日本出生并希望取得该资格的受扶养儿童,适用“取得居留资格许可”申请,页面列出的材料包括申请表1份、出生证明、护照、停留期间活动安排说明、与受扶养人的关系证明,以及保险承保范围说明、参保证明和保险条款。主管机关也可能要求提交法务省令规定以外的材料,或免除提交部分法务省令规定材料。
递交前还要检查哪些细节?
- 申请表可从官方说明页下载,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厅也提供纸质表格。
- 页面所列申请表可按日本工业标准A栏第4号打印使用;应单面打印,每页只印一面,不得双面打印。
- 在日本签发的证明,须在签发日起3个月内提交。
- 使用其他语言书写的提交文件,须附日文译文。
- 提交材料原则上不退还。难以再次取得的原件等如需退还,应在申请时提出请求。
- 受理机关审查时,可能要求补充官方页面未列出的材料。
- 如需确认材料要求,可联系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地区事务局或移民资料中心。移民资料中心一般号码为0570-013904,IP电话或海外拨打号码为03-5796-7112。
本文仅提供日本“数字游民指定活动”的一般信息,不适用于其他国家或其他居留资格,也不承诺申请或获批结果。递交前应再次查阅日本主管机关及负责受理的领馆最新公告。
常见问题
10 million yen是年收入还是月收入?
是申请时的年收入,不是月收入。官方页面要求以税收证明或收入证明证明该金额;仅按页面所列要求,不能自行把门槛解释为税前或税后口径。
保险的10 million yen是死亡赔付金额吗?
不是。至少10 million yen对应伤害和疾病医疗费用赔偿额。死亡也必须纳入承保范围,但该页面没有为死亡保障另列金额。
家属必须另外购买一份保险吗?
不一定。如果使用主申请人私人保险中的家庭保障,且承保范围符合要求,可以提交能够确认保障范围的材料。信用卡附带保险同样不是看到卡片就自动符合,仍须核对实际承保内容。
离开日本后可以立即再次申请吗?
主申请人用尽最长6个月后,再申请同一居留资格前须等待6个月。这项资格本身也不得延期。
持这项资格可以在日本公司工作吗?
不可以。官方页面明确禁止持该主申请资格者依据劳动合同等为日本公立或私立组织工作。